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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广告业反垄断第一案落槌,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附条件批准

我国广告业反垄断第一案落槌,电梯广告巨头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附条件批准

AI 导读

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,该案是我国广告业首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。交易价格为 83 亿元,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分众传媒、新潮传媒及集中后实体作出六项承诺,包括维持现有客户合同、不得拒绝提供服务、不得设置独家条款等。该决定旨在减少集中可能带来的竞争限制,保障广告主和消费者利益,维护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公平竞争秩序。

来源:IT之家 · ithome.com